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下属企业汕头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事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人数等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3.认同投控集团企业文化,自觉维护投控集团利益,贯彻执行投控集团的各项决定决议;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按规定限制任用的;
4.对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重大失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受到纪律处分或问责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投控集团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名,资料提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所有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tzkgrlb@163.com。
(二)报名时间
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截止。
(三)资格审核
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四)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60分。笔试成绩合格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五)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60分。面试采取线下面试方式,面试前,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入围面试人选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和入围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投控集团组织实施,于面试结束7天内组织体检。
(八)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水投公司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的,则视为个人自愿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完成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流程,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配合完成各项流程的,视为自愿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水投公司同意后,方可延期进行。
(三)报名咨询电话
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0754-888436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汕头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汕头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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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