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汕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华能海门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开工,在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下,引进具有大型煤炭生产背景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方,与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投控集团合作投资、建设、运营华能海门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6月2日,汕投控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宏豪带队前往广州,与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就此次华能海门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约仪式上,三方同意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同时明确各方在此次项目中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发挥作为电力行业龙头的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提高项目运营收益;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将发挥在煤炭供应的优势,保障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的运行;汕投控集团代表汕头市参与本次项目,将大力支持本次项目的落地建设,同时协调相关部门。
作为省重点项目,华能海门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的投资建设对于满足汕头市电力负荷需求,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电源结构,提升现有煤电的清洁化、高效化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该项目将提升汕头市综合能源供应能力,降低汕头市能耗水平,促进产业布局,助力粤东经济高质量发展。